发表时间:2009-12-31 文章来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14.48 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无否决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中国铝业公司及受其控制的企业(包括兰州铝厂、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作为关联股东,须于本次会议上第一、三项议案回避表决。中国铝业公司及受其控制的企业所持股份数不计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内。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9:00起召开。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维平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股份11,867,314,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5%。实际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9,351,896,203股,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名,代表A股股份7,938,605,142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H股股份1,413,291,061股。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审议及表决结果
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4项,均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决议案
代表股份数
(有效票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
比例%
普通决议案
1.批准、确认及追认重续互供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或与此相关的所有交易,及有关互供协议截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3,702,679,158
3,701,814,533
864,625
0
99.9766
2.批准、确认及追认重续铝及铝合金锭供应及铝加工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或与此相关的所有交易,及有关铝及铝合金锭供应及铝加工服务协议截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9,351,891,678
9,351,128,478
763,200
0
99.9918
3.批准、确认及追认重续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或与此相关的所有交易,及有关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服务协议截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3,702,669,633
3,701,847,558
822,075
0
99.9778
4.批准、确认及追认重续氧化铝买卖长期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或与此相关的所有交易,及有关氧化铝买卖长期协议截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9,351,861,703
9,351,137,228
724,475
0
99.9923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