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02-27 文章来源:
2009年9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通过产权交易方式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持有的南昌钢铁57.97%的国有股权。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系履行收购人通过产权交易方式取得江西冶金集团持有的南昌钢铁57.97%的股权行为,导致其拥有方大特钢的权益超过30%,而触发的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今日所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了“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此间内容较2009年10月9日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中的买卖情况已有所不同。
2009年10月9日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中仅披露,辽宁方大集团总工程师陶霖的妻子刘立伟于2009年7月6日买入2.5万股公司股票,又于2009年7月20日抛售一空,每股赚得近30%的涨幅。
而在本次收购报告书中,除刘立伟之外,方大特钢财务总监潘屹东的母亲杨嬃箴、南昌钢铁董事王昌文的母亲朱春花均有过六个月内双向操作的记录。其中杨嬃箴操作7次,朱春花操作5次。依据买卖情况来看,均有所获利。此外,方大特钢总经理助理谢飞鸣曾于2009年6月8日将持有的1000股方大特钢股票卖出,目前没有持有方大特钢流通股。
对于操作行为,以上众人皆表示,操作所获收益将全部、无偿且无条件地归于方大特钢所有。